讯 徐笠、记者潘萍报道:3月7日下午,赣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推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持续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2018年赣州市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46%、97.75%,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87.15%,全市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指出,2018年赣州市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持续增强。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会议强调,今年是赣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攻坚之年,9月将申报省级考核验收,创建工作到了冲刺阶段。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责任促落实,问题导向抓治理,严字当头强监管,全力以赴抓创建。
会议要求,赣州市各地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压紧压实目标任务,抓重点、抓示范和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创建工作。要把握重点,全面完成硬性指标。要示范引领,突出工作亮点。要统筹协调,对标对表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完成,高标准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赣州市各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情况。定南县、上犹县、于都县、崇义县、全南县、南康区、赣州蓉江新区,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其他县(区)为合格等次。
此外,赣州市章贡区、于都县、全南县,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管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赣州市各县(市、区)政府递交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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