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近日,赣州市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抽检行动。
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程序,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水产摊位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现场取样、现场制样、现场封存、现场填写抽检单,确保采样信息真实、准确、可追溯,并现场检查经营户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台账资料;检察干警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宣传水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本次行动共抽样贝、鱼、虾、蟹等水产品13批次,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等项目检测结果均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抽检,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了“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合力,为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图文 吴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