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新干讯(邓映玲)连日来,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切实履行县级项目部法人职责,稳步推进田南水库除险加固等首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全面推行“集中项目法人制”,“十四五”期间水利建设管理进入改革探索实践阶段。
该县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意见》,以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人员为主体,组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履行全县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职责,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负首要责任。在项目涉及到的乡(镇、街道办)或国有水管单位组建现场项目部,并由其出任县级项目部的二级法人,发挥其地方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履行县级项目部赋予的建设管理职责和地方协调职责。同时,采取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依法受县级项目部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业务,服务期为三年。
推行“集中项目法人制”,实现对人、财、物等资源的集中管控,推动建设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堵塞管理体制上的漏洞,破解以前项目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和专业能力不足的困境,有利于项目法人、集中监理的责任压实和能力提升,提高项目集约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高效、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