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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进消费环境有效监管 消保委取代消协
3月22日上午,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据悉,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前身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9年6月30日,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27年来,省消费者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坚持依法履职,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他们一手抓好维权宣传引导,努力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一手推动维权机制建设,努力凝聚社会各界的维权合力;一方面促进维权关口前移,千方百计提升维权效率,一方面健全维权组织体系,想方设法强化维权能力,成为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据不完全统计,27年来,全省县级以上消协组织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336125起,解决32754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亿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516万人次,收到消费者送来的锦旗、表扬信等27308件(封),为创优全省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消费者协会有关设置已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消费者协会”这一名称,与其履行的公益性职责不相符合。为此,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单位组成,其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各项职责”,从立法层面规范了新常态下江西省消费维权组织的机构建设。
2016年2月23日,江西省工商局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依法组建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请示》,迅速得到了省政府批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藉此迈上快车道。截至2016年5月30日,各有关单位共推荐江西省消保委委员126名,其中,常委候选人65名,副主任候选人25名,常务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各1名。2017年1月20日,上述委员均全票当选。(记者 陈盛 实习生 陶倩)
- 日期: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