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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
文/全媒体记者廖济堂
中国江西网讯 7月4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范南昌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不准在市场销售,禁止“学生饮用奶”露天暴晒或雨淋。
坚持学生自愿饮奶原则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发育成长、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为宗旨,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17年以来,已创建优质奶源基地253家,全国31个省市(直辖市、自治区)的6万多所学校推广,惠及中小学生2000余万人。
经充分市场摸底和市场调研,南昌市教育局决定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规范南昌市“学生饮用奶”市场,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学生饮用奶”进入校园(幼儿园)。
南昌市教育局提出,“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国家级计划,各校(幼儿园)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学生自愿饮奶的原则,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和选择,引导学生自愿饮奶,并培养学生正确的饮奶方式及行为习惯,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凡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需指定一名校(幼儿园)领导负责牵头此项工作,并由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规范操作流程。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须结合本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制度及饮奶不适处理预案,协助“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做好牛奶的征订、收费、配送、储存、记录、分发、饮用、回收等工作,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在本校(幼儿园)得到顺利实施。
须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同时,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把好“学生饮用奶”进校(幼儿园)关,准确鉴别“学生饮用奶”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应选用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产品包装上必须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及“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坚决杜绝不合格“学生饮用奶”进入校园(幼儿园)。根据规定,“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学生饮用奶”产品必须采用保质期不低于45天的无菌包装材料包装,单件净规格为125毫升、200毫升。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还要配合“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学生饮奶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各校(幼儿园)要防止个别学生因“乳糖不耐症”而产生饮奶不适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旦发生“乳糖不耐症”现象,应立即启动饮奶不适处理预案,并协助“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
组织人员定期抽样检查
根据对“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监督机制,“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应具有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FSSC22000,并且有三年以上的学生奶市场运营经验,且保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确保“学生饮用奶”到校后的食品安全问题,禁止学生奶露天暴晒或雨淋。对当日送校当日饮用的,及时分发;对集中配送分日饮用的,应设立专门储藏仓库,保持仓库安全和环境清洁。
学校要指导学生正确饮奶并检查异常情况,开启包装后一次性饮完,增强各班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心,由班主任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饮完,并回收好空盒,以保护校园环境。此外,要建立“学生饮用奶”三项基本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不适反应处理与报告制度、坏包调换及报告制度。
南昌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学生饮用奶”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江南都市 报)
火币网
- 日期: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