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晓)近日,我市出台《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引才办法》),对进一步深化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吸引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抚创新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该《引才办法》不仅立足发展新经济和新业态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还在类别界定、优惠政策、服务管理等方面亮出了“干货”,是接地气、可操作、含金量重的引才新政。
引进人才的分类更为科学。《引才办法》中,对引进的人才分为三类,具体为: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二类,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文化名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第三类,省双千计划、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省文化名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全日制)并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这种分类方法,将高层次人才与高素质人才做了明确区分。
人才奖补力度不断加码。《引才办法》中明确,对刚性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分别按每人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补贴,其中市属大中专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按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企业刚性引进的第一、二类人才按奖补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企业刚性引进的第三类人才,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审核后,分别按每人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除了丰厚的一次性奖补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生活津贴、购租房补贴、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和创新创业项目补贴等。《引才办法》中还进一步增加了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大了对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奖励力度,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子女入学等方面做了强化。“这也体现出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助力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使吸引人才的‘磁力’更加强劲。”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温勤告诉记者。
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大增。为更好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引才办法》中明确设立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住房保障、人才公寓建设、宣传推介、招聘组织等有关工作经费。这一点相较于2016年安排的300万专项资金,实现了十倍的增长。
《引才办法》还设立“引才伯乐奖”,规定凡向我市单位、企业推荐高层次人才(刚性引进、签订3年服务合同)的组织或个人(本市公职人员除外),在高层次人才到岗一年后,按第一、二、三类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的引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