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月20日起,该市正式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车主无须在挡风玻璃上粘贴纸质检验合格标志。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6月20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其中,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在线出示,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赵党全 苏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