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居民饶某向金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赠送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印有“执法公正”四个大字,感谢法制大队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饶某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县城某路段,先后四次被违停抓拍监控设备自动拍摄,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饶某四次违法停车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饶某因家住该路段,且该路段在路面维修之前,划有停车位,后因路面维修,停车线被覆盖,没有被提前告知等原因就其四次行政处罚向金溪县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金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收到饶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第一时间开展书面审查和实地调查,坚持全面、客观、系统地了解真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饶某被违停抓拍监控设备自动拍摄的四次中,有两次车辆就停放在“严禁停车、违者抓拍”的告示牌下方,且这两次的停放位置,交通管理部门也从未划过停车位,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的两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金溪县公安局依法维持此两次处罚决定。还有两次停放的路段,因路段维修之前设立过停车位,修完路以后,因规划等原因不再在原址上划交通停车位,但未在该路段明显位置告知该停车位取消的公告,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此两次行政处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金溪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此两次处罚决定。
锦旗承载的是群众对金溪公安法制工作的肯定,更承载的是对金溪公安执法公正的鼓励和鞭策。金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今后将继续立足本职岗位,全面铸牢法治公安根基,全方位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秉承“公平正义是公安执法工作生命线”理念,以实际行动贯彻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全县的社会稳定保驾护航。(金溪县公安局李蔚、欧阳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