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露丝)为全力维护我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我市启动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我市市域范围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2020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在抚州市内注册落户,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截至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已连续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按规定免缴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视同缴费);受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2020年连续3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平均下降30%以上亏损的、或连续3个月以上利润同比平均下降40%以上的、或1年内亏损月数达6个月及以上;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据悉,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