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讯 通讯员谢国模报道: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而崇仁男子邝某某不汲取教训,屡教不改,于近日喝酒后抱着侥幸心态再次开车上路,结果被崇仁交警逮着送进了看守所。
二次酒驾的男子被拘留当天中午,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民警在崇仁县老交警大队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3时许,在人民大道路口,一名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过来,民警示意他停车接受酒精仪吹气检测,发现该男子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为邝某某,55岁,崇仁县石庄乡富溪村人。民警对邝某某进行处罚时,让办案民警万万没有想到,邝某某2017年9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罚过,驾驶证目前处于暂扣状态,现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邝某某因二次酒驾、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
民警温馨提示: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应酬增多,希望广大市民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与幸福,请您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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