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曾敏报道:12月28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大力倡导绿色环保,注重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效。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大力宣传节水知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深挖节水潜力,水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还相继出台《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用水器具定期检修制度》、《用水计量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节水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建设节水型单位的要求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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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通讯员曾敏报道:12月28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大力倡导绿色环保,注重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效。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大力宣传节水知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深挖节水潜力,水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还相继出台《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用水器具定期检修制度》、《用水计量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节水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建设节水型单位的要求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