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一男子不计后果,在野外私设电网欲捕猎野猪,不想猎物没捕上反而电伤了路人。8月8日,笔者从石城县公安局获悉,男子张某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25日晚上,石城县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当日18时许,其路过石城县琴江镇宜福村王高田小组一处田埂时,被电网击伤腿部,已经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杨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了宜福村王高田小组村民张某必、张某诚等农户的莲田里装有一道用细钢丝架成的高压电网,随即民警协调供电部门截断电网释放电压,并收缴了发电装置。
经走访调查,民警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为该县丰山乡沿沙村的张某。当晚,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传唤,张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张某发现宜福村王高田小组田垄里经常有野猪出没,就起了捕猎的念头。目前,张某因私设电网致人受伤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石城县公安局 周驰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