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讯 通讯员刘玲玲报道:为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城市,传递正能量。6月14日,《赣州文明20条》正式发布,南康区第五小学各教师通过发校通讯、班级微信群等方式转发给家长,“大手牵小手”的方式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公共场所不喧哗、不乱扔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6月13日,赣州市文明办发布《赣州文明20条》。《赣州文明20条》收录了20个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或倡导的常见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不喧哗2、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3、有序排队不插队4、文明餐桌,合理点餐5、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6、公共场合不吸烟7、人车各行其道8、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9、不破坏花草树木10、随手关闭水电11、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12、不随地吐痰13、待人友善大方14、爱护公共设施15、做人做事诚实守信16、公共场合着装整洁得体17、公共通道不添堵,文明经商不出店18、合理理性消费19、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尿20、上下楼梯靠右行。
创建文明城市,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摒弃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监督员,以良好的姿态、文明的言行、百倍的干劲,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加快建设美丽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