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张翠萍报道:9月25日,记者从相关发布会获悉,赣州市将高标准、高质量保护好森林资源,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筑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助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信丰县金盆山林场龙井湖风光从2005年开始,赣州市决定实施天然阔叶林保护工程,8年内在全市暂停采伐天然阔叶树商品材,使其休养生息、恢复发展。在“十三五”期间,为加强天然林的保护,明确了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2016至2018年,赣州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245起(不含森林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其中盗伐林木122起,滥伐林木882起,毁坏林木、苗木44起,违法征收占用林地731起,非法收购、运输木材1965起,非法经营、加工木材236起,非法猎捕、驯养、出售野生动物76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72起,其他涉林案件117起,行政处罚4112人次,恢复林地210.36公顷,补种树种31.08万株,没收木材5087.5立方米,收缴财物3622.86万元。
近年来,赣州市扎实推进林业自然保护地内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零容忍。同时,为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赣州市全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驯养经营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先后举办了“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目前,赣州市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51处,面积355.44万亩;森林公园31个,面积223.69万亩;湿地公园20个,面积50.84万亩;风景名胜区9个,面积75.35万亩;地质公园4个,面积33.1万亩。
此外,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赣州市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组织体系,明确林长及其责任区域。目前,赣州市共设立各级林长55840人,其中市级林长11人,县级林长299人,乡级林长2912人,村级林长9067人,组级林长43551人。建立完善“两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将村小组长纳入林长体系,极大地增强了林长力量,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心前移到源头管理上,传导了责任压力,调动了群众守护山林的积极性。据统计,赣州市共整合基层监管员2213人,聘请护林员12289人,初步实现了全覆盖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