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义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对冬春补助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长龙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韦文平,原民政所所长刘显丰对冬春救助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长龙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韦文平,原民政所所长刘显丰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村级领取冬春救助专项资金共计19590元,超范围用于救灾、救助病患和安置困难群众。2020年5月,县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长龙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冬春救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开展查纠整改;责令长龙镇党委纪委对韦文平、刘显丰进行警示谈话。
过埠镇新村办原主任刘福明、过埠镇民政所原所长黄靖哲、余多益等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发放冬春救助款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崇义县过埠镇黄背村党支部书记胡品华、果木村村委会主任曾凡华在冬春救助评定工作仅通过村两委会商定,未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过埠镇民政所原负责人余多益、原所长黄靖哲和过埠镇新村办原主任刘福明(分管民政)均未严格审核把关,致违规发放冬春救助专项资金共计15250元。2020年4月,县纪委对刘福明、胡品华、曾凡华进行诫勉谈话,对黄靖哲、余多益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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