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谢强、李慧如报道: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漏一户、不少一人,2018年度,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南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康府发〔2016〕4号),扎实开展政策宣传,严格办理程序和标准,对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及时收集、填报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审批;对因死亡、户籍迁移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时上报核减,确保新增、核减的补贴对象当月申报、当月办结。截止2018年12月,全年共为9691名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797.222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力度,自2018年元月起,将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和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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