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预防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27日起,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制性通行措施,具体限制时间、区域和道路为:
(一)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1.章江北大道、西津路、章贡路、濂溪路、中山路、赣江路、东郊路、渡口路、双江大道、站前大道、五洲大道、和谐大道(站前大道路口至323国道路口)以及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2.东河大桥、西河大桥、杨梅渡大桥、飞龙岛大桥、南河大桥、全球通大桥、章江大桥、武龙大桥、八境路、天竺山路。 3.章江南大道、梅关大道、橙香大道至武陵大桥桥下、武陵大桥匝道橙乡大道路口至东江源大道路口、兴国路武陵大桥路口至登峰大道路口、登峰大道兴国路路口至章江南大道金秋路路口以及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4.沙石大桥、新世纪大桥、武陵大桥。
(二)7:00—22:00章贡区禁止通行路段:登峰大道、金秋路。
(三)7:00—9:00和17:00—20:00章贡区禁止通行路段:客家大道(金秋路至东江源大道)
二、运送城市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上述城区道路通行。
三、请有关单位及其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凡违反本通告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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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章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