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出租房主:
您好!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章贡公安提醒您:
1.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承担起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租住人员的管理,督促租住人员主动申报信息,及时报告租客返赣情况。
2.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住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备。
3.落实防控工作要求,房屋出租人要督促租住人员进行身体状况自查,主动识别“二维码”(附后),如实填写“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督促返赣租住人员不得外出,主动居家隔离2周,并及时报告社区(村)和辖区派出所。
4.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对谎报、漏报、瞒报个人情况或因落实防控要求不力以及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恳请您的支持配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2020年2月6日来源:章贡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