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下发相关通知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水平,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近日,赣州市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深入整治房地产经纪机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完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企业的基本信息、房地产交易的信息、房地产经纪服务及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咨询及投诉方式等。同时,从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核实交易产权信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提升经纪服务水平;从充分告知交易政策、签订书面告知书、制定房屋情况说明书等方面,落实书面告知制度。通知还明确了经纪服务的禁止行为,包括严禁做出不当承诺和从事或协助炒房行为。
此外,通知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房地产监管的职责,深入推进日常监管、广泛受理群众投诉、适时开展市场整治。对群众投诉或检查发现存在违反禁止内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查证属实的,一律列入行业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记者 廖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