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逐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继续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制定秋季开学方案,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要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目前尚在境外的外籍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各地各校要督促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14天和开学后14天每日连续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要精准做好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服务,返校前须向学校出示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时要在学校所在地进行7天(从入赣开始计算)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学习;对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人员,到达赣州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等候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为学校所在地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从入赣开始计算),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学习。
各地各校要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健康管理;认真落实《赣州市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排查食堂储存的进口食品和冷链食品;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特约记者陈小兵记者彭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