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讯 通讯员闫亮报道:为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赣财教[2010]215号)《赣州市南康区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康府办字[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南康区第三中学按照《南康三中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流程》,成立了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工作评定小组,从政策宣传到学生申请、从年级初审再到学校复审、最后校内公示,环环紧扣层层把关,统筹考虑全校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实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全覆盖,给予最高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审定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名单,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使贫困家庭得到帮助,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