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张翠萍报道:日前,记者接到信丰市民陈女士的求助热线,称其原本想买信丰县景江新城的房子,并于2019年2月28日交了1万元的购房订金,现因女儿患病需大笔医疗费用想找开发商退还却遭拒。
据陈女士介绍,今年2月,信丰景江新城售楼人员为她推荐了该楼盘的5栋某单元的楼房,该楼房属回迁房,是待被拆迁人选完房源后剩下的一些房源,按照商品房的规格售卖。陈女士于2月28日交订金时,售楼人员未告知该房源还没有预售许可证,事后几天才得知其支付定金的楼房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现其女儿因先天性疾病需要大笔医疗费用,无奈之下才去找开发商商量退钱,但售楼人员说不可能会退,除非陈女士自己去找领导,领导同意了才给退。
针对此事,4月12日晚,记者致电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主席张祥志,他表示,对于剩余回迁房转商品房售卖是可以的,但预售许可证也不是按栋来办理,而是以房号办理。对于未办预售许可证而收取订金是不可取的,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与开发商联系,监督他们退还订金。
4月15日,记者致电陈女士,她告诉记者景江新城已经跟她协商好会退还订金,只是要等领导签字,快则一个星期,慢则半个月。4月16日上午,记者致电景江新城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订金发票等文件售楼部还未交到他手上,他会马上联系相关人员尽快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通知客户来领取退还订金。
关于陈女士购房订金退还一事,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