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郭家凌报道:6月1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16年以来,赣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积极探索新能源产业扶贫路子,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通过设立公益岗位、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016年至2018年,赣州分两批共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7196个、装机61.86万千瓦,约占全省装机规模的1/3,联结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3.58万户,约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46.76%,覆盖2535个行政村(其中“十三五”贫困村1021个),光伏扶贫已成为赣州市资产收益性扶贫的重要方式,为赣州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信丰县正平镇联合村集中式地面光伏扶贫电站(资料图)据了解,赣州61.86万千瓦光伏扶贫装机规模分四批已全部纳入国家补助目录,按建设时序分别享受每度电0.98元和0.85元电价政策,最大程度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目前,全市光伏扶贫电站从并网发电之日起,累计发电量达8.19亿度,累计收益8.08亿元(未扣除运维等必要成本),其中已累计结算电费3.37亿元,累计发放国家已到位补贴4.71亿元,村级电站可为每个贫困村年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至5万元。
同时,赣州积极落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护制度,优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比例,提高村级公益岗位设置占比,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保障贫困户收入稳定。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突出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省收益分配有关规定,将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公益事业和设立奖补等形式分配收益资金,让贫困户通过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受益,全市共设置公益性岗位17974个,主要为电站管护员、保洁员等。目前,赣州市光伏扶贫累计分配收益3.33亿元,其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资金0.75亿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0.82亿元,用于奖励补助扶贫1.76亿元。
上犹县营前镇蛛岭村601.4KW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资料图)此外,赣州市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要求,聚焦质量与实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赣州市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运行维护,确保光伏扶贫项目安全稳定运营、持续发展、长远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赣州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平均发电负荷率从61%提高到85%,提高24个百分点;发电合格率从60%提高到93%,提高33个百分点,电站发电异常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发电能力提升带来效益明显增长。
下一步,赣州进一步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县级运营管理机构建设,切实提升运维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指导乡、村两级做好收益分配工作,确保今年80%以上的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及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