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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增46个省级生态乡(镇)和77个省级生态村
10月13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第十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第八批省级生态村名单日前正式公布。其中,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等46个乡(镇)被命名为第十批省级生态乡(镇),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堎上村等77个村被命名为第八批省级生态村。
据悉,全省各地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注重绿色、循环发展,高度重视生态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500个、省级生态村811个。(记者郑颖)
- 日期: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