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3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吹响“集结号”,今年我市将全力推进公共机构及62个试点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
62个居民小区试点垃圾分类 据了解,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我市已走过“配套政策制定筹备”阶段,来到了“强制分类和试点”阶段。 据介绍,2018年,我市对选取的62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年底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据悉,每个居民小区将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对市民投放垃圾进行分类引导和检查。 201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完成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南昌市第二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南昌市有害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 2020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含再生资源回收、大件家具、园林垃圾、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垃圾)。 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据悉,根据《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居民按“三分法”分类生活垃圾 我市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行“三分法”,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我市将逐步引导居民进行其他垃圾分类。首先引导居民将可回收物分类收集、投放,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引导居民将其他垃圾深入分类。 附: 强制垃圾分类类别具体为: (1)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和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4)其它垃圾。除上述之外的其它生活垃圾。(全媒体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