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2日上午9时20分,国家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的办税员周亮,在新建区地税局办税厅拿到了全市首张环保税票,税票号为3201804000007709、金额为48883.35元,这标志着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在我市正式落地。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月份是环保税首个征期。“环保费改环保税后,更加正规和严谨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也大有益处。”周亮表示,公司前期改造了环保设备,环保费改税后因为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公司就享受到了税收优惠。“去年我们公司交了300多万元的环保费,现在改为征收环保税的话,预计今年可以减免100多万元。”周亮高兴地说。 市地税局税政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征环保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出税收法定原则后通过的第一部税法。”环保税作为绿色税种,将排污收费改为征税,以税收手段调节和约束排污行为,遵循“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规则,必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助力绿色发展。 记者了解到,环保税纳税主体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环保税征管模式,全市地税、环保部门建立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资料交接、调查摸底、税法宣传、纳税识别、培训辅导、模拟申报等重要事项,实现了税费征管业务的无缝对接。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部门多措并举,着力优化上门办税体验,便利纳税人,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此外,市地税局还将结合首个申报期数据,加强信息比对分析,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环保费改税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朱卉馨 南昌日报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