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特别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以来,鄱阳县生态环境局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居民生活区周边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饮用水水源污染、“散乱污”企业以及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等,严格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1月26日上午,该局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项调度了当前环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作进一步部署和强调。以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排污问题为切入点,制订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扎实稳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居民生活区周边施工工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按照《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加强主要交通道路的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经营许可制度,渣土运输车辆要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禁渣土车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不得上路行驶。重要扬尘场所附近道路、车辆通行密集易产生扬尘区域的主要干道,应当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污染重点领域,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按“划、立、治”要求,以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关注的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已完成整治的加强监管,防止污染反弹。未完成整改的及新发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遗漏问题,立即纳入治理范围,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同时,建立巡查责任制度,严防发生饮水安全事故。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问题,着力整治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的“散乱污”企业。加大对群众身边的隐藏化、小型化“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和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分类施治。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的施工工地噪声、广场舞及歌舞厅噪声、餐饮油烟废气、汽车修理喷漆作业异味等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的污染问题整治力度。
(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