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龚俊慧
大美上饶,不仅城市要美,而且农村要美。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居民建房乱象丛生,没有规划、没有规矩、没有风格、没有章法,严重影响着大美上饶形象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如何管住乱象规范好农民建房?上饶在全国率先制定《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将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用法律的权威管住农民建房。
2018年7月1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从此上饶的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步入全面依法管理的大道。
学法普法,让公众明法于心
《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保障大美上饶建设第二部实体性法规。从无到有,尤其是针对性如此之强的法规一时之间要大家接受难免会遇到诸多问题。当务之急,首先要将《条例》推开,被大家所接受。
《条例》实施前夕,去年6月22日,我市召开《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明确提出要“逐字逐句抓好学习、铺天盖地进行宣传、真刀真枪组织实施、紧盯不放搞好监督”。
广泛开展《条例》培训工作,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力求让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够成为懂行、在行的宣传员、讲解员、执行员。《条例》颁布后,市级层面就专门开设了4期培训班,全市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分批次参与了集中培训。各地从县级层面再到村一级,也纷纷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信州区不仅对农建办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还同时予以考核,印制小卡片、口袋书,方便工作人员学习,确保熟知法律条款,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条例》实施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房子能不能建,怎么审批,如何建,建多大?《条例》里写得清楚明白,关键还得要群众了然于心。各地通过报刊、电台、网络、横幅、标语、标牌、手册等各种媒体、载体、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宣传,使《条例》深入村组院落、家喻户晓。鄱阳县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发放《条例》就达24万册。
从干部到群众,从《条例》内容到《条例》实施意义,《条例》宣传有广度、有深度、有针对性,真正做到了让公众明法于心。
依法行政,让建房管理更高效
据统计,我市每年的农民建房大概在2万栋左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规范农民建房上升到打造“大美上饶”、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高度来抓。
《条例》对规划和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农村居民建房必须按照规划实施,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为此,全市各地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加大全域乡村规划、乡镇总规修编、行政村规划编制、自然村规划等的编制力度。规划部门还编制了乡村特色民居图集,用于指导农民建房。横峰县结合秀美乡村和宅基地改革,实行多规合一;上饶经开区完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铅山县18个乡镇(中心)总体规划和所有自然村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广丰区、万年县注重片区规划,整合闲置建设用地;三清山管委会对农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管理,去年完成北方塘等4个自然村整体搬迁安置。
农民建房数字庞大,为了让老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杜绝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各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创新形式,以管促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用,让建房审批更加高效。婺源县对照《条例》出台了村镇农民建房审批办法以及审批流程、联合踏勘意见;万年县建立并运用“互联网+规划审批”综合管理系统;德兴市推出“一网、一证、一次不跑”工作模式,从申请到审批再到领证,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便可办结;余干县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两个规划”前提的,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严格执法,树立《条例》法律权威
法之所以权威,在于它的严肃、公正、不可抗拒。《条例》一经颁布实施,那就是带电的“高压线”。
《条例》出台后,各地都开展了打击超高超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动真碰硬的行动,并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份,信州区共受理农民建房申请2319户,通过审批符合建房883户;玉山县全面清理县域内所有存量“两违”和历史“两违”,截至5月28日,共处理“两违”82例,拆除1.1431万平方米;弋阳县自《条例》实施以来,拆除了“两违”393起、2.8万平方米;高铁经济试验区积极行动,已对相关违法违规农民建房进行拆除;鄱阳县追究对农民建房管理不作为、慢作为党员干部23名,其中科级干部18名;此外还有上饶县、铅山县等地也都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追责力度。
规范农民建房,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注重日常巡查检查,注重批后监管,注重规范管理。如信州区始终坚持“五到场一公示”等制度,切实强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饶经开区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准确登记新建房户的申请、公示、审批、监管、验收、发证等情况;弋阳县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核对农民建房位置面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婺源县要求农民建房必须按审批图纸建设,加强巡查,使新建房屋符合《条例》,风格统一、风貌协调。
依照《条例》,各地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从严把关审核,落实一户一宅制度等。截至目前,全市参与宅改农户超过150万户,退出宅基地15万宗、退出面积1900万平方米,实施增减挂立项面积1.22万亩,“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等观念已深入人心。
农民建房管理是大事、是难事,更是长久之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逐步深入落地实施,上饶的农村将会大变样,建设大美上饶的目标也一定能够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