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简化流程。“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要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依法承担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严格履约验收、完善内控制度等主体责任。”根据《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财政部门取消了审核招标文件和开标现场监督,由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特点自行选择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并且自行确定选择代理机构,对整个采购项目负主体责任。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后,政府采购程序更加简易便捷。
“管”,重点加强监督。放权不等于放任。县财政局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地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采取单位自查、考核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抽查档案资料等形式,完成对全县采购项目检查抽查考核工作;形成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工作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在对2018年度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集中力量圆满完成了对全县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服”,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在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的电子化和合同备案的电子化。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增长,如果使用传统的纸质现场备案的做法,采购人很多时间都耗费在路上和排队等候上,效率很难进一步提高。该县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后改变了以往纸质备案流转的手工处理方式,实现从“‘签字盖章’到‘电子签章’,从‘跑财政’到‘在单位点鼠标’”足不出户全天候办理新模式,办理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区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