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刘梅兰报道:近日,宜春市袁州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12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人社部门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有效促进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措施》提出,大力引导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对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参加线上或线下技能提升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按技能提升培训500-5000元/人的标准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其中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还给予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
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措施》提出大力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在疫情期间,对入驻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物业、水电等费用。对辖区内创办企业的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鼓励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落实交通补助,标准为区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参保人员,由失业人员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降低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