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总有人为了自己开车方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给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上高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接到几起有关上高网友对乱开远光灯行为的投诉,对此,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上高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人员对所有路过车辆进行提醒,要求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车辆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4条第6项的规定,给予5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远光灯会让对面司机"瞬间致盲",极易发生事故!错误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今后的工作中,上高交警将常态化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况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