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车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宜春市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曹伟一行走进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该大队检查组来到惠民汽车租赁公司、上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高汽运一分公司、上高汽运二分公司四家客运企业,重点查看了企业GPS动态监管情况、驾驶人驾驶资质、车辆年审等工作台账,检查车辆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安全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近期该县中考学生接送、夏季高温、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该大队检查组与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强化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工作。
同时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完善公交车运行动态监控手段,尤其是接送中考学生的44辆客运车辆,每车必须配1名安全员押车,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图文: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