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东区法院恢复执行一起健康权纠纷,被执行人因购买高铁票被拒,态度由逃避执行转变为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因共用过道的使用问题发生争执,李某将邻居林某打伤,经湘东区法院判决,李某需赔偿林某各项损失共计6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并未查找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也拒绝履行,法院对李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李某突然来到法院主动履行,当场将6000元转账至法院专户,恳请法院马上解除对其采取的限高措施。原来李某发现自己无法订购高铁票了,生意受影响,只好立刻还钱。法院立即解除对李某的限高措施,李某终于成功购得车票。事后李某向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感谢。(湘东区法院 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