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后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市场环境。经研究,萍乡市决定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范围主要是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开展核查,县(区)核查实行全覆盖。市住建局按注册企业总量的10%随机抽取核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和往年动态核查的结果,在执法平台中将近期内核查表现好并且合格的企业设为“一般监管”,将运营有问题及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设为“重点监管”。
对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检查标准进行比对,并结合实地查看办公场所、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工程项目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
核查企业现有资质情况,包括企业上一年度(或当年度)财务报表台账;企业主要人员情况;企业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情况;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延续有效等。
核查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包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省厅建筑业企业季度快报和统计局各类数据上报情况)。
此次检查结论采取“否决制”,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最低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存在挂证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建筑业企业取得资质证书满一年但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期;检查期间,建筑业企业的在建项目查出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责令期限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新的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由负责核查的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作为失信企业在信用信息公共平台予以公示。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贾幕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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