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字〔2018〕36号)精神,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鹰潭市全力推进“就近办”改革工作,日前公布了市本级“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共涉及19个市直及驻鹰单位58项政务服务事项。该清单的公布,对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市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全面推行“就近办”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
所谓“就近办”是指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情况下,申请人申办市本级权限内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可就近到县、乡两级办事大厅或对口单位办理(如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乡镇站所、派驻分局等)。
具体包括以下6种情形:
一是就近受理,就近办结。申请人可不受户籍所在地(法人为注册地)限制,就近到我市行政区域内相关基层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就近到基层网点获取审批结果,或审批结果可直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传递给申请人。
二是就近受理,市级办结。申请人可不受户籍所在地(法人为注册地)限制,就近到我市行政区域内相关基层网点提交申请材料,但仍需到市本级办事大厅或相关市直单位现场获取审批结果。
三是属地受理,就近办结。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法人为注册地)的相关基层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就近到基层网点获取审批结果,或审批结果可直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传递给申请人。
四是属地受理,市级办结。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法人为注册地)的相关基层网点提交申请材料,但仍需到市本级办事大厅或相关市直单位现场获取审批结果。
五是网上受理,就近办结。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给市直单位,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就近到基层网点获取审批结果。
六是网上受理,市级办结。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给市直单位,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到市本级办事大厅或相关市直单位获取审批结果。
与“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同的是,“就近办”事项仍需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获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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