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讯 通讯员谢国模报道:男子持伪造A2驾驶证驾驶重型挂车,满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哪知在途径崇仁县省道208石桥路段,被崇仁交警一眼识破揭穿,被交警部门处于罚款5200元,记24分,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4天。
10月29日上午10时,崇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桥中队民警在省道208石桥路段路检时,一辆车牌为贛DD61**红色重型挂车被民警拦了下来接受检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检查发现其出示的驾驶证信息为姚某岗、准驾车型A2、地址为吉安市峡江县马埠镇某村人,驾驶证的照片为驾驶员本人照片。民警一边用警务通核实驾驶证信息一边要求该男子回答驾驶证的信息,一开始男子都能对答如流,当民警询问到其妻子的相关信息时,该男子顿时紧张起来,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眼看就要揭穿了,该男子在民警步步紧逼追问下,最终承认这个驾驶证不是本人的,是他伪造本村人信息贴上了自己照片,其真实姓名叫姚某发,准驾车型B2。据姚某发供诉,之前他的驾驶证是A2的,因一起交通事故被降级至B2。由于驾驶证B2不能驾驶重型挂车,属于越驾,自己就依据本村发小姚某岗的信息贴上自己照片,通过制作假证商贩制作A2驾驶证,并持伪造A2驾驶证上路行驶躲避交警处罚,哪知被细心的崇仁交警一眼识破。
日前,姚某发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以为营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罚款200元,同时,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