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一女子在斑马线上被小车撞倒
小车司机却不用负责
却让一位后装式垃圾车司机负全责
难道是交警误判了吗?
一起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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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在华坚路区财政局门口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一人受伤。
交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名红衣女子被撞倒在斑马线前动弹不得,交警见状立即呼叫120救护车前来救治。
一辆号牌为赣B52**I的黑色SUV小轿车横在斑马线上,后档风玻璃整个掉了下来,后装式垃圾车车头轻微受损。
经现场调查,由于后装式垃圾车同道行驶跟车过近,刹车不及时撞到SUV,而被撞出去的SUV则撞倒了过斑马线的红衣女子,后装式垃圾车负全责。
无独有偶
10月21日
在金邮路与金东路交叉口也发生一起类似的事故
一位轿车司机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结果被后方车辆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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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白色海马汽车行驶到金东路斑马线前,驾驶员看到有两名行人准备过马路,于是就减速让行,当车辆停下时突然被后车撞到斑马线上,吓得行人赶忙往后一退。
事故造成白色轿车的后保险杆被撞烂,灰色轿车车头右侧直接被撞凹进去。
所幸白色轿车车距离斑马线有段距离,加上后车速度不快,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来源:赣州经开区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