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讯 为充分发挥赣江水资源优势,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补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运短板和弱项,有效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吉安市委、市政府积极抢抓浙赣粤大运河世纪水运工程战略机遇,提前谋篇布局抢占水运交通发展制高点。近日,经多方征求意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优化港口布局、促进水运经济和临港经济共同发展、完善港口运输设施体系、培育水运产业、引导“宜水运输”货物向水运聚集、提升水运行业保障治理能力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七个方面培育水运先发新优势,对公水多式联运、集装箱水上运输、公共定点班轮航线、船舶运力发展和水运从业人员培训等水运发展的短板弱项提出了支持奖励政策。
鼓励公水多式联运。对工矿、商贸企业货物从企业到吉安港口之间往返的公路运输按0.2元/吨·公里给予公路运输运费补贴扶持。
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按200元/标箱的标准给予码头经营企业补贴扶持和给予货源企业每标箱5元/公里运费补贴扶持。
扶持公共定点班轮稳定开行。对稳定开行吉安港新干港区、中心城区港区、泰和港区至九江港、南昌港的公共定点班轮航线的航运企业,按照新干港区至九江港2.2万元/往返航次、新干港区至南昌港1.4万元/往返航次;中心城区港区至九江港2.5万元/往返航次、中心城区港区至南昌港1.5万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区至九江港2.6万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区至南昌港1.6万元/往返航次的标准予以奖励。
鼓励水运运力发展。对长期经营吉安往返南昌、九江及长江沿线港口航线、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航运企业新建适合我市航道条件的标准化船舶,按船舶总吨位予以200元/总吨奖励;对于公司注册地在吉安的航运企业新建或购置外省籍3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内河普通货船按80元/总吨予以奖励。
加强水运从业人员培训培养。在吉安开办船员培训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扶持政策和奖励;对与市内航运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户籍所在地在吉安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关证照按照培训费的80%给予补贴。
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货物水水联运。我市外贸企业货物通过吉安港水运进出口的,在享受省、市(包括其他市)“三同”政策和我市支持发展集装箱水上运输运费补贴扶持外,再给予200元/标箱的奖励。(记者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