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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改革 大型医院可自主评审
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江西省人社厅召开全省深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布置视频会,推进我省卫生高级职称改革的实施。据了解,今年开始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下放至各大型医院,对论文和科研的要求,也将分三个类别实施不同的评价标准,其中乡镇类职称不做论文要求。
从今年开始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全部下放,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同时,评审权向用人单位放权,从今年开始南昌大学一附院、二附院、省人民医院等大型医院高级卫生职称实行自主评审。
据了解,本次卫生职称改革强调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对省市类资格侧重评价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体现引领作用。对县区类资格侧重评价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能力水平。对乡镇类资格侧重评价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对论文、科研不作要求。
不同类别的资格,聘任有效范围也将不同。取得乡镇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取得县区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限在全省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取得省市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均有效。
据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资格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在单位有岗位空缺(已聘人员加未聘人员数小于岗位数)的前提下进行申报推荐,争取通过5年的控制,基本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统一。(记者 蒋雅楠)
- 日期: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