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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再造 市民可按月对冲还贷
本报讯 见习记者齐敏报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一网、一门、一次”为改革目标,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再造,于今年7月19日实现了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实现了由过去委托银行结算模式,转变为现在公积金自主结算,让缴存职工切实体验到高效便捷的办事服务。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签订《上饶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可免去职工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办理一次转账还贷手续,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据悉,对冲还贷的申请对象是指已办理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对冲还贷,对冲还贷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质押,信用良好、贷款期间近一年内无两期以上的未还款记录,还款账户正常、留有一定的资金,新增还款人第一个月必须通过本人借款账户正常还款。
对冲还贷的程序为:符合对冲还贷条件的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办事处、市直营业部提出对冲还贷申请,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办事处、市直营业部审核后出具《上饶市住房公积对冲还贷协议》,职工凭签订协议及第六条规定所需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办事处、市直营业部办理对冲还贷手续。
- 日期: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