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
由于今年情况特殊
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
玉山县发出公告
端午节禁止划龙舟紧急提醒!
公告
今年端午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内个别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为更好地防止人员聚集,防范疫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端午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划龙舟活动。
公告强调,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公告要求,端午节期间外地返乡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配合查验健康码。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乡人员,必须视情进行观察、检测、隔离。
公告强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止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禁止划龙舟管理工作。
公告要求,县委宣传部门、县卫健委要加大对禁止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划龙舟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应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禁止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划龙舟活动的管理工作。
公告强调,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局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告强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