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宜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委会在国务院安委会“1+2+9”、江西省安委会“1+2+11”的基础上,增加了特种设备、商贸、校园、旅游、能源、农林水6个行业领域,形成了“1+2+17”的“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框架,确保了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全覆盖。
“1+2+17”,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17个专项方案。17个专项方案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商贸、校园、旅游、能源、农林水方面。方案明确,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我市将按照安排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对全市17个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