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在袁州区三阳镇,一名男子醉驾电动车被追尾后,因理赔不满意报警。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三阳中队一到现场,就发现报警男子满身酒气,一检测,果然达到了醉驾标准,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当天下午,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三阳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三阳天井村路发生一起电动车追尾事故,执勤交警赶到现场,只见两辆电动车停在路边,没有什么大的车损。交警先找到事故中追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王某,是三阳镇人。据他讲述,他在事发路段不小心撞到了一辆电动车,被撞电动车的后面有轻微损坏,可对方张口就要两百块,他不愿意,表示只能赔五十块,这下对方不乐意了,被撞电动车的车主就报警了。
交警找来报警人,也就是另一个驾驶员邹某,他也是三阳镇人。据邹某讲述,他骑着电动车时突然被撞,他一看把车都撞烂了,对方只愿赔五十块钱,他不同意就报了警。在邹某说话时,交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邹某一定是酒驾了。随即,交警对邹某进行吹气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之后交警将邹某带至医院抽血送司法鉴定机构检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图文: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夏军昌 京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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