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司机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联系亲友筹钱赔偿给伤者。
2018年年底,货车司机郭某在途经芦溪某地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吴某。后经芦溪县法院判决,双方对此次交通事故各承担50%的责任,郭某仍需要支付吴某各项赔偿款共计5.7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郭某系外地人,无积蓄、无固定收入来源,父母务农,家庭贫困,面对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款也是一筹莫展。经反复沟通,郭某表示,如果吴某同意和解,其可以向亲友尽力筹借。最终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芦溪县法院 谢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