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通过将被执行人谢某夫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查封其名下车辆,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5年9月28日,谢某夫妇向某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12万元,用于购置车辆。约定贷款期限为三年,且若谢某违约,银行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截止2018年5月22日,谢某夫妇拖欠银行借款本息2.17万元。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谢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等执行材料,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将谢某名下大众牌小汽车予以查封。尽管执行法官三令五申,谢某夫妇仍不为所动,拒绝偿还贷款,法官只好将谢某夫妇纳入失信名单,对二人发出警醒。果不其然,谢某夫妇得知后,主动联系银行工作人员来到法院,履行了贷款。案件也成功执结。(上栗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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