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萍乡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带头示范作用,不断扩大“绿色低碳”的覆盖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健全制度体系。将节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节能工作总体方案、各项节能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绿色、节能、低碳的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十三五”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开展培训10次,培训人数30人次,张贴温馨提示80余条,转发节能推送120余条。
践行绿色理念。开展节能改造行动,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约能源的产品,降低日常能耗消耗;践行垃圾分类、“绿色”回收,组织全员收集可回收利用的物品与垃圾,做到物尽其用。2016年以来,共集中回收42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6吨废纸,人均能耗相较2015年下降56.9%。(刘梓凡/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