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崇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扬眉派出所和崇义县劳动监察局在龙勾乡良田村一楼办事大厅内联合举行了一个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据了解,7月8日,崇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劳动监察局移送的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崇义县绿联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从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拖欠崇义县龙勾乡邓某兰、黄某螺等101名农民的务工工资27万余元,崇义县绿联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受案后,治安大队高度重视,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多次到龙勾乡与当地农民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并协调龙勾乡政府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王某,经过不懈努力和大量工作,成功追回王某拖欠农民工工资27万余元。
8月20日,通过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发还仪式, 101名农民工如数领回“迟到”工资共计275130元。龙勾乡良田村、石塘村村委会代表当地村民将书有“人民警察为人民讨薪维权伸正义”“百姓公仆”的两面锦旗交到民警手中,感谢公安机关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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