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4日任命赵志明同志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赵志明同志代理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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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4日任命赵志明同志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赵志明同志代理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