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冯万、李佳彬、记者胡志宏报道:日前,上高县印发《上高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做好环境噪声精准管理和污染防治,保障居民舒适的生活环境。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上高县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功能区主要功能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2类功能区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区域,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3类功能区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域,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4类功能区主要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公路和汽车站,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该县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源加强管理,搭建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强化防治噪声污染宣传教育。